身為專業料理人,這樣實在太不應該了!!
我最討厭的事情終於發生了,有些站長(版主)氣不過把所有文章下架,所以原本關閉的這篇文章,我決定重新開放。我不喜歡趕盡殺絕,也不喜歡斷人生路,可是他做到這種地步,實在讓人無法苟同。
極度不爽中..
原文章內容如下:
因為太生氣了,所以很想抵制這個自稱專業料理人的廚師(陳祐松MAX)。
他部落格上的文字、圖片,都是盜用他人的心血,沒有註明出處且修改圖片把圖片上的出處刪掉。他還出書、上節目,這樣我會很懷疑他的書和點子是否都是抄襲自他人的耶。重點是我超級崇拜會做菜的廚師、點心師傅,他這樣很糟蹋那些人在我心目中的地位。
決定把這個人的所作所為公佈在這裡,還要存檔備份,以免這人到時候賴皮OOXX….
我真懷疑他身為料理人的態度啊 >”<
現在已經查到他盜用N個網站
1.理論廚師的實驗廚房
2.圓頂市集
3.品味生活’s Grace
4.小玲&阿秀 的部落格
5.peray 的 blog二部曲
6.果味山的小湯匙
{抄襲 : 超簡單的棉花糖提拉米蘇~/原出處 : [圖解] 超輕鬆提拉米蘇}
7.Unbreakable But Untouchable
{抄襲 : 超有心~蔓越莓巧克力蛋糕(食譜與照片)/原出處 : 巧克力蔓越莓蛋糕}
8.Nelson’s心情廚房
{抄襲 : 只要用”心” 人人都是食神/原出處 : Nelson’s 廚房兵器總覽~Part I}
9.Bafouilleur
10.穆斯說。
受害者陸續增加中 唉..
MAX的網站
1.元氣餐飲工作室
2.元氣餐飲工作室~~就是愛作菜
3.個人網站 – 就是愛作菜
這個人難道不明白,他這樣盜用別人文章、食譜,以後站主生氣傷心到不願繼續提供這麼好的食譜,吃虧的是我們這些忠實站友耶(氣)
希望各位站長將他的所作所為發表在自己的網誌上,讓大家知道他這樣的行為有多不應該。
ps.請允許我將相關留言整理到這邊,謝謝
pps.他有一篇好像是自己寫的,寫說他幫別人排盤。照片看起來相當專業,讓我覺得他應該有一定的實力在,但是又怕他又是抄別人的。看吧,這種想信任又不敢信任的感覺真討厭。
ppps.這個人沒寫道歉文章,也沒先把文章拿下來,竟然先刪大家的抗議留言。哼,幸好有些我有先存檔,機車死了
7/10後續發展:
連道歉文章都刪了,氣.. :fire:
七月 6th, 2006 at 23:21
http://blog.yam.com/kitty_bistro/archives/1858479.html#comments
To TORO喵
我的感覺跟你一樣 他居然自稱專業人士…!
建議你也去阿民嫂的網站上留言
這種壞事情 應該盡量要日傳千里
哈哈
七月 7th, 2006 at 19:44
太可惡了吧
我還真的去看囉
可以請問哪一個菜被他盜用啊?
小熊
七月 8th, 2006 at 16:56
對妳給我的支持萬分感謝, 真不知道怎麼謝妳好呢!
我知道妳不只是為我一個人氣啦, 但是對妳這麼有狹義精神覺得很感動~
妳這裡也有很多好吃的呢, 等我氣消了我再來好好的逛
再次謝謝妳!
七月 9th, 2006 at 22:23
To 小熊:
那個人把文章都刪光光了,所以你看不到囉
現在只剩照片部分了,有些照片的品質相當好,不像是他拍的,可是相片很難找出原作
者,這一點可以在想想辦法。
To verano:
老實說,因為他偷的有些都是我有在逛的網站。我有遇過站長因為生氣整個網站關掉的事
情,很擔心這種事情會再度發生,那當然要狠狠修理這種人啊,不然站主都把網站關光光
了,我們這些人不就沒有得看了。呵呵,說來說去其實都是為了我自己,嘻嘻。
不要生氣喔,以後遇到這種人,我們還是會繼續打擊的 ^^。
七月 8th, 2006 at 21:54
妳新整理的受害網站不只這些呢,更新一下吧?
把「果味山的小湯匙」給我的回應貼出來,
確實無法認同MAX 所謂的「大家分享美食的喜悅」。
——
在此先謝謝老實人告知我這件事。
其實在MAX把眾多他人的圖文刪除之前我已經見識過了,
說真的,實在不像是跟「大家分享美食的喜悅」而已。
一個自己本身也是創作人、也是出版人的MAX先生,
竟然會毫不在意的把別人的圖文當成自己的作品來使用,
讓我著實覺得不可思議到了個極點。
「分享」的方法很多,可以加入連結、可以引用、可以推薦,
為什麼選擇這種侵犯他人權益的方法?
那句「也花了很多時間在網上收集資料」,
看了真讓人哭笑不得。
貓丸混網十多年了,
十年來已經磨得很沒脾氣了。
以往每次被盜用,即使是找對方理論,
也頂多是說聲「沒注意到,現在已經刪除了」而已,
好像刪除了就可以一筆勾銷一般。
可是我不能理解的是為什麼這些人會天真的以為
在被舉發之前的所有行為用一句「沒注意到」就可以帶過。
我只是不想把生命浪費在跟這些人生氣這件事情上,
並不表示就可以容忍這種行為。
除了說句「請自重」之外,也只能祈禱,
希望大家不用遇到這種鳥事。
Posted by 貓丸 at July 7,2006 20:52
七月 10th, 2006 at 00:33
不要生氣啦,TORO喵。
我想Nelson應該不是這個原因而把文章關起來的。
七月 10th, 2006 at 03:08
To TORO喵
到此一遊 留下紀錄!
—————————————–
我只要一上 Max的網頁 就會感到很生氣
http://tw.myblog.yahoo.com/jw!zMZLUaGBQE7CwMjOe2HUVc6nxQ–/article?mid=800&prev=814&next=795
就會發現他真是多話 愈描愈黑
更討厭的是 現在我忙著寫論文 沒空去引經據典一一還原他的問題 迫使他正視尊重智慧財產的”心”
剽竊者MAX 希望大家能夠給予”有建設性的回覆與留言”…可是我倒是想說,個人的想法與意念 旁人並不會知道
直到它(想法與意念)用各種形式表現出i.e., 寫出的文字,說出的話語,表現出的行為舉止 透過這些明顯的Sign or Signal 我們才會明白他到底有沒有誠意做所謂他自己認為的道歉
今天大家為甚麼會生氣與質疑他 因為他標榜得過獎,廚師,上媒體,又表明身兼專業教授課程的師資..等 我們自然用這些標準去檢驗他
簡單說 有人會去質疑妓女的貞操嗎? 但是若是有人高懸道德清高的旗幟 卻是專做男盜女娼的勾當….這才是會激發眾怒的起因吧!
七月 10th, 2006 at 03:13
To TORO喵與老實人
很高興認識你們 都是俠義之士
嗚嗚…要不是我要趕功課 我也想寫一篇”照妖鏡”
To 貓丸
厚 今天早上還跟友人說 貓丸人在日本 可能還不知道網路大代誌
所以還可以雲淡風輕地繼續上菜 呵呵 原來已經練就成百毒不侵的金剛身
不過先自首 看到這小子的態度 真是火大了
七月 10th, 2006 at 03:52
雖然要你不要生氣,但是看到他新貼的文章,不禁又一把火上來,
想到他竄改媽咪的食譜,又大改標題,就很不爽。
從他的文章,覺得他很驕傲自大,
因此對於文章的內容,很難不懷疑多少有些誇大其實,
一點也不像有到行的廚師。
七月 10th, 2006 at 22:02
到你的網站上留下紀錄:
—————————————-
不要臉的人 最贏
給這種人任何建議 都像秀才遇到兵 連道理都說不通
如果真是尊重著作權 就不會剽竊一大堆
所以我們怎麼能期望 他會懂呢?
這種人 會懂 唯有當直接/間接利益受到衝擊時 懂得最快
假設他這一行的人都知道他的風評 不再相信信任他
他自已的名譽受損=收入遞減 ㄚ 那時他就會懂啦
這就是人性 因為他不是君子 所以禮教勸說對他沒有用啦
七月 13th, 2006 at 03:11
http://blog.yam.com/daphnewanote/archives/1882224.html
我要引用你這篇的語法為何
抱歉 換了版 就不會弄了
七月 13th, 2006 at 23:26
因為之前我老是被廣告魔人灌廣告,所以我把引用關掉了。我再把它打開吧~
打開之後,ㄜ,我好像不知道怎樣引用耶,你要不要直接抓連結?
七月 14th, 2006 at 01:28
RE: 直接抓連結
不要打我喔
這是啥意思啊
網路笨白痴上
七月 14th, 2006 at 01:31
呵呵 想到了
請你引用我的照妖鏡那篇
然後你這篇就會出現在我的照妖鏡文章上
這樣我澳州的友人們 就知道前因
你說這樣好不好呢?
七月 15th, 2006 at 01:15
ㄧ直想謝謝妳的見義勇為!
意外的從Patrick的網站連到這,
很高興TORO喵有blog!
我一定會常來逛逛~
七月 20th, 2006 at 22:46
你好,
我是從果味山的小湯匙連過來的,本來打了一篇很長的文章,
結果沒送出去,再打了一次,我的方法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做法:
1.匿名申請一個網站.
2.把他的網站資料和著作,做成另一個網站.
3.改名稱叫做Min大師.
4.到他留言版通知他前去觀賞指教.
大家還有沒更好的方法來教訓這惡人呢?
八月 4th, 2006 at 11:59
Toro 喵,
幸好有俠義Toro喵通報大家::):要讚!
八月 4th, 2006 at 12:02
另, 教訓這惡人, 羊認為公怖是最有效的!
對黑店也是!
網路無彊界~讓大家都知道, 自然騙不了人!
八月 5th, 2006 at 18:16
請儘早把陳祐松這個名字放在標題最前,如下:
http://element_2_1.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227304
這樣,在Yahoo 會最快找到這個人的資料。
八月 6th, 2006 at 01:40
我也看不過眼,已加入檢舉行列!
若以文章標題字,把這件事說成《陳祐松盜用其他blogger 文章?》
三天左右,因陳祐松這名字會在Yahoo 內尋到,及放在最先,必有更好效果,如:
http://element_2_1.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227304
八月 10th, 2006 at 01:51
恩 大家都好熱情喔
可是我對這件事情已經開始提不起勁來 :b04:
那種三分鐘熱度的個性好爛啊
不過我還是會找時間把這個比對網站做出來的 :b07:
也許三不五時也會去那個網站逛逛
希望他不要重蹈覆轍